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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儕學伴(課業輔導)專區

同儕學伴(日間部) 113-1學期申請時間為9月23日(星期一)至11月28日(星期四),輔導時間為10月1日(星期二)至12月13日(星期五),詳細內容請參考如下:

編號

檔案名稱

檔案下載

更新日期

1-1

同儕學伴申請書

odtpdf

113.08.01

1-2

同儕學伴申請書(範例)

odtpdf

113.08.01

1-3

輔導紀錄表

odtpdf

113.08.01

1-4

滿意度問卷(google表單)

點選開始填問卷

113.08.01

 

※申請資格:

受輔學生身分

人數條件

一般生

每組至少5人,輔導時數為 10 小時。

技優生、

高中申請入學生

每組至少須2位技優生或2位高中申請入學生,輔導時數為8小時。

轉學生、外籍生

復學生、預警生

輔系生、雙主修生

每組至少須有1位該身分學生,輔導時數為4小時;

若每組2位(含)以上該身分學生,輔導時數為8小時。

 

※申請流程:

1.本申請書請於輔導課程開始前一個月底提出,以利作業。(其餘相關規定請參閱「補救教學實施辦法」)

2.填寫申請書→系所教發處審核成功後,影本將送至系上歸還申請教師

 請教師通知小老師依申請時間進行輔導,並到信箱收件有關工讀金申請之核銷事宜。

3.輔導地點:為安全考量,僅限於校內,並請確實填寫,以備查核。

4.請於輔導結束3天內,完成通知信內的提醒事項,則可申請工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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