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處】教育部 辦理112學年「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相關配合及注意事項
一、旨揭計畫係自107年開始規劃推動,目的為精進教師教學品質,提升學生學習成效,透過教師個人研究經費的挹注,鼓勵教師以教學場域為研究。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與高教深耕計畫相為呼應,以達成落實教學創新,強化學校人才任務。
二、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符合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參考本部學門規劃類別,分為通識(包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包含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計農科及民生等共計10個學門,108 學年度起新增大學社會實踐(USR)及技術實作等2專案類別;並自110學年度起試辦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多年期計畫,以搭配該專案性質與需求,延長教師研究期程。
三、112學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時間說明如下:
(一)112學年度計畫申請作業時間,從111年11月21日(一)零時起,教師請至系統填寫計畫申請書上傳學校,並視學校作業期程,至少應於計畫截止前10日上網填畢,以利學校後續作業。計畫書申請格式詳如附件1(含審查評分項目)。
(二)學校應將前項計畫經校內檢核後,至系統填寫學校意見,於111年12月23日(五)前將申請文件依學門及專案類別至本系統網站送出,分別依一年期及多年期計畫下載申請名冊(附件2),及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附件3)紙本函送教育部,計畫未於網站完成送件程序、發函逾期、資料不全或申請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四、為落實教學現場之改變,學校應就校內教師所提計畫審視研究方向與課程規劃、學生培育方向是否與學校校務發展方向結合,以有效將教師個人研究與學生學習培育連結,並透過整合學校教學資源,強化推動效益。爰請學校應審核教師申請計畫之合宜性,教育部未來亦將結合各項競爭型計畫分配指標之參考,面相說明如下:
(一)學校定位面:學校教學特色、未來發展方向、院或系所課程結構等與校務發展(含與高教深耕計畫結合)之相關規畫說明。
(二)教師支持面:學校提供教師實質支持活動或資源之相關說明。
(三)學校審核面:是否符合學校、院、系、所開課之課程計畫,審核通過案件,學校應積極協助老師開授該課程。
五、有關計畫徵件系統建置於專案辦公室網站,(https://tpr.moe.edu.tw/sotl/login),相關說明如下:
(一)新帳號註冊及舊帳號申請換校可提前至111年11月18日(五)零時開始申請註冊;學校帳號屆時亦將開放,提供承辦人進行帳號審核及設定校內系統徵件截止時間。
(二)學校承辦人務必每日登入系統,審核教師帳號註冊申請。
(三)為避免資料遺失,請提醒申請教師務必於線上填寫過程中隨時留意存檔,相關申請文件請自行保存。
(四)申請教師對於所上傳之PDF檔案請勿做任何文件保存設定,以利審查作業進行。
六、為利計畫宣導,教育部業於111年11月4日舉辦徵件說明會,已針對政策推動、系統操作、研究倫理及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現況等說明,相關簡報及錄影已放置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專案辦公室網站最新消息處;另考量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屬研究性質,為利教師判斷是否涉及人體研究法,檢附研究倫理初步判定參考原則(附件4),請教師多加利用。
七、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相關問題請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專案辦公室網頁「常見問題」專區,或洽專案辦公室,連絡電話02-7755-710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