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Logo

教發處首頁

 

◎為提升教學品質,協助教材製作,改善教學環境,加強教學服務,

 以達成全面教學卓越,特設置教學發展中心


95學年度起設置「教學卓越資源中心」,99115日教育部

 核准修正組織規程更名為「教學發展中心」;

  並於103213日教育部臺教技()字第 1030020335 號函

 核定本校教學發展中心位階提高為一級單位

  設置辦法於99123099學年度第3次校務會議修正,

 主要業務職掌如下:

 

 

1.教師發展業務:教師教學品保之推展,規劃教學評量調查與

 結果分析、教師同儕傳習、遴選教學卓越教師、新進教師

 研習輔導活動、推展教師教學方法與技巧之研討、協辦教學

 專業發展與實務成長等相關業務。

2.學習促進業務:教學助理制度之宣導與推動、協助教師提升

 學生學習效能、規劃學生學習成效檢核機制以及學生參加

 校外競賽補助與獎勵等相關業務。

3.教學卓越計畫規劃執行與管考:綜理本校教學卓越計畫之

 規劃、執行成果管考、經費支用稽核與其他相關事項。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