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處】教育部來函「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部分修正規定。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來文重點:
(一)經費補助原則新增:於計畫執行期間退休,但仍於同校擔任兼任教師繼續授課,且未於他校擔任專任教師者,可不用停止計畫執行
(二)涉有學術倫理要點之程序處理:學校應於四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書及相關事證資料送交本部。
來文重點:
(一)經費補助原則新增:於計畫執行期間退休,但仍於同校擔任兼任教師繼續授課,且未於他校擔任專任教師者,可不用停止計畫執行
(二)涉有學術倫理要點之程序處理:學校應於四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書及相關事證資料送交本部。
瀏覽數: